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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兼具科學與藝術的性格,理想的法學教育,既需專業的知識技能,亦需練達的人情義理,兩者協力、彼此互補,方能啟發學生學習興趣,奠定終身學習基礎,以期自助、助人,實現自我並有益社會。本課程以介紹法學基礎知識為宗旨,使初學者藉由本課程的學習,得以瞭解法學領域的概況,奠定進一步修習法學專業科目的基礎。同時,也會邀請各個領域的法律實務家至課堂上分享學習法律的心得與職場工作經驗。
能力項目說明
法律人的專業,奠基於以法律劃定範圍,以法學建立學科特性,再以法學方法詮釋法律,並主張法律論理的獨特及完整性。同時,法律人擅長分析技巧,運用法學方法,進而掌握法律爭點,藉由法律論理解決紛爭,因此,無論歐陸或普通法系,法律固屬異曲,強調方法則屬同工。同時,在兩大法律體系內,各有一套共通的法學方法,成為法律人思考的利器,以供詮釋法律、解決紛爭,但其內涵為何,對於非法律人彷彿謎題,甚至在法律人間亦有爭議。本課程擬藉由基礎法學知識的解析,逐步闡述法學論理的關聯問題,使初學者大致瞭解法學方法的梗概。
各週進度將於第一週上課時說明,並請預習「靈魂不歸法律管:框架世界底下一個法律人的逃脫記事」第一章。
本課程將會邀請多位各個領域的法律實務家分享學習與工作心得。演講主題與日期將另行公佈。
本課程評量方式如下:
1. 修習本課程學生應出席參與,出席及參與討論情形占課程評分30﹪。
2. 修課學生應參與期末考試或報告,期末考試或報告成績占課程評分70﹪。
1.黃榮堅,靈魂不歸法律管:框架世界底下一個法律人的逃脫記事,商周出版
2.法學導論的博雅學堂,李建良譯,商周出版。
3.像法律人一樣思考,高忠義譯,商周出版。
4.陳惠馨,法學概論,16版,三民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