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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網頁教學大綱依學校既定格式填寫,實際課程進行按本課程網頁課綱及公告。)
《租稅法》為財政系大學部四年級唯一各組必修之課程,是許多國家考試之指定科目,其重要性可見。就財政系核心課程之架構而言,經過了一年級經濟原理及初級會計的紮根、二年級經濟學理論的進一步探討與財政學理論的導讀以及三年級租稅各稅的討論,在四年級的《租稅法》課程的要求,應結合前三年級所學,細膩的剖析我國稅制。
然長久以來,同學對於《租稅法》課程往往有「繁雜」及「瑣碎」之印象。不諱言,十數種稅目一一走過,不論修習過、正在修習或準備修習此一科目的同學,甚至於對教授此一課程的講師,都很難避免上述之感受。因此,在一開始必須要有一定的心理準備,以一致的邏輯性、有系統的來討論各種稅制。就財政系的學生而言,此邏輯性必然的為財政學最根本的公平與效率。
在滿足一既定之稅收的要求的大前提下,租稅的存在勢必對分配─所得、消費、及財富─的公平面以及資源配置的效率面造成一定的衝擊。以公平的面相來看租稅,討論的課題在於:稅制之設計及修改如何影響分配的公平性。以效率的面向來看租稅,討論的課題則在於:稅制之設計及修改如何減輕其對資源配置的負面影響。換言之,由於租稅具有公平及效率之兩大功能性,就「租稅規劃」而言,在滿足政府一定財政需求的前提下,理當設計一既能改善分配的情況、又能促進整體資源使用效率之稅制。然而問題在於,不論就理論及實務而言,由於公平及效率兩大目標之相互牴觸,此一理想之稅制皆不存在。
本課程著重於以公平的面相來探討我國之稅制,主要理由如下:
最後,《租稅法》向來為上下學期各2學分、共計4學分的安排。時間的限制下,既使全力以赴,學年間課程之進行,一旦因國定假日或其他原因停課,勢必無法完成預計的進度。又,稅制不斷演進,課堂的討論,如閉門造車而不能將進行中的稅改討論帶入,意義何在?但上下學期各2學分、共計4學分的安排,往往造成稅改討論與課程進度,此顧彼失的情形。本人2011年擔任《租稅法》課程講師以來,不斷爭取將《租稅法》改為上下學期各3學分、共計6學分的安排;怎奈此與學校降低必修學分數、精簡課程的大方向相違。在形勢比人強的情形下,只得退而求其次,將《租稅法》課程切割為二、改為《租稅法(一)》與《租稅法(二)》兩門單學期各3學分的安排。對於財政學系稅務組同學而言,由於兩門課程皆為必修,相當於多了2學分的租稅法課程,達成上下學期各3學分、共計6學分的目的。對於財政學系非稅務組與非財政學系主修的學生而言,必須理解《租稅法(一)》與《租稅法(二)》,為連貫的課程設計,修習上學期的《租稅法(一)》,僅有完整課程一半的內容,著重於所得稅的探討,並沒有涵蓋財產與消費稅的討論(參見授課進度)。
能力項目說明
本課程的目標在帶領修習者就各種租稅制度進行深入的探討,期能對我國現行稅制有完整的認識。
課程初步規劃如下:
Lecture I—課程介紹(1W)
Lecture II—租稅之基本概念(1W)
Lecture III—租稅法之意義及原則與納稅義務人權利義務保護法(2W)
Lecture IV—綜合所得稅(2W)
Lecture V—會計事項(1W)
Lecture VI—營利事業所得稅(3W)
Lecture VII—所得基本稅額(1W)
Lecture VIII—就源扣繳及暫繳(1W)
Lecture IX—結算申報(2W)
期中考試(1W)與期末考試(1W):第8周與第16周
有關成績的計算方式與比重如下:
考試(90%):期中考 (40%),期末考 (50%);
TA 課及其他表現(10%)。
第一堂課介紹。
http://www4.nccu.edu.tw/~jo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