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大綱 Syllabus

科目名稱:民法中心公益服務實習

Course Name: Pro Bono Legal Clinic-Civil Law Center

修別:選

Type of Credit: Elective

1.0

學分數

Credit(s)

2

預收人數

Number of Students

課程資料Course Details

課程簡介Course Description

本課程為政大民法中心與法律扶助合作基金會合作所舉辦之實習課程。

本學期課程的實習活動為至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擔任志工,協助記錄及櫃臺服務之工作。

 

核心能力分析圖 Core Competence Analysis Chart

能力項目說明


    課程目標與學習成效Course Objectives & Learning Outcomes

    本課程之目標在於透過與法律扶助基金會之合作,使參與之同學能夠第一線接觸尋求法律扶助之當事人,瞭解社會上真實發生之法律問題為何,並有將課堂所學在實務上予以實踐之可能。

    每周課程進度與作業要求 Course Schedule & Requirements

    教學週次Course Week 彈性補充教學週次Flexible Supplemental Instruction Week 彈性補充教學類別Flexible Supplemental Instruction Type

    1: 說明會(請有選修意願之同學一定要出席)

    2-17:服務實習

    18:期末心得報告

    授課方式Teaching Approach

    0%

    講述 Lecture

    0%

    討論 Discussion

    0%

    小組活動 Group activity

    0%

    數位學習 E-learning

    100%

    其他: Others: 實習活動

    評量工具與策略、評分標準成效Evaluation Criteria

    1. 至台北分會擔任志工者,必須完成6次每次3小時的輪值排班工作,而該輪值時間原則上以上班時段為主(8:00-18:00),可能可以排班的時段為,星期一下午、星期二早上、星期三全天、星期四下午、星期五早上,請同學考慮自己的修課狀況,如果無法於上班時段服務的話,請勿選修。

    2. 本課程當中,工作態度為本課程最高之要求,如果有無法配合之處,請事先提出,並尋求補救方法,不可以有不負責任之行為。

    3.本課程在期末會請同學繳交1000字左右的書面心得報告,該報告會轉交給法扶同仁。

    4.本課程將由法扶同仁根據同學擔任志工或實習者之表現予以評分。

    5.再次強調,請同學慎重考慮時間上是否可以配合,排班之後,請一定要確實出席,不可有不負責任之狀況。

    6.因法扶需消化的實習需求眾多,故本課程不加簽,也不遞補。故而第一次選課就是唯一機會,麻煩如果不是很確定的同學,將機會讓給真的想要參加的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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