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pe of Credit: Partially Requi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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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課程以民法親屬與繼承編為主要內容,說明民法中與婚姻家庭相關的法律規定。在民法親屬編中以身分關係的建立以及所生之權利義務為核心,說明配偶、父母子女與監護關係之內容。在配偶關係中包括訂婚、婚姻成立之要件,及夫妻財產制等規定;於父母子關係中介紹自然血親與法定血親成立之要件,以及親權之規定;於監護關係中說明未成年監護與成年監護成立之要件,監護人之選任等規定。在民法繼承編中則處理被繼承人死亡後,其所遺留之財產應如何繼承。主要分為三大部分,一為法定繼承,說明法定繼承人與應繼分,以及繼承權喪失與繼承回復請求權等規定;一為繼承之效力,包括法定限定繼承、遺產分割等規定;一為意定遺囑,針對遺囑成立之要件與效力以及特留分之規定進行說明。
※2025/2/12課程補充說明:
本學期除授課教師之導生外,不開放加簽,僅依系統進行遞補,請同學留意選課時程,不須再來信詢問加簽!
本課程學期分數不甜,全憑實力拿分,若只尋求高分者,請勿加選。
此外由於身分法課程內容龐多,課程安排上會連結至下學期的家事法實例研習。因此這學期進度會以親屬法為重,繼承法只有緒論部分,尚須再修習老師的家事法實例研習補足繼承法部分。請各位同學衡量是否符合修課需求,尤其是四年級的同學。
能力項目說明
課程目標 | 學習成效 |
建立身分法之基本概念及運作之原理原則 說明身分法(民法親屬與繼承)相關法規之內容 介紹身分法學說理論與實務見解之內容 認識相關案例與司法院大法官釋字之內容 |
具備身分法基本概念 知悉相關條文內容並具評析能力 具有解決與身分法相關學說與實務爭議之能力 具有解決家事法律問題及深入研究相關主題之能力 |
教學週次Course Week | 彈性補充教學週次Flexible Supplemental Instruction Week | 彈性補充教學類別Flexible Supplemental Instruction Typ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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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次 |
課程內容與指定閱讀 |
教學活動與課前、課後作業 |
學生學習投入時間 (含課堂教學時數) |
1 |
課程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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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身分關係及身分行為之特質 |
|
2 |
3 |
親屬與婚約 |
|
2 |
4 |
婚姻的要件與效力 |
課後作業 |
2.5 |
5 |
夫妻財產制 |
2 |
|
6 |
離婚之要件與效力 |
|
2 |
7 |
自然血親之成立與解消 |
課後作業 |
2.5 |
8 |
法定血親之成立與解消 |
|
2 |
9 |
期中考 |
|
2 |
10 |
親權與未成年監護 |
|
2 |
11 |
成年監護與扶養 |
課後作業 |
2.5 |
12 |
繼承法原理原則與法定繼承人 |
2 |
|
13 |
代位繼承與繼承權喪失 |
|
2 |
14 |
繼承回復請求權與繼承效力 |
課後作業 |
2.5 |
15 |
繼承的方式 |
|
2 |
16 |
共同繼承與遺產分割 |
|
2 |
17 |
繼承:遺囑與特留分 |
課後作業 |
2.5 |
18 |
期末考 |
|
2 |
評量方式
期中考 40%
期末考 40%
平時成績 20%
參考書目
親屬法、繼承法:戴炎輝、戴東雄、戴瑀如
親屬法講義、繼承法講義:林秀雄
民法親屬新論、民法繼承新論:陳棋炎、郭振恭、黃宗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