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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現代公民核心能力養成計畫中宣示「現代公民,是一個面對21世紀風險挑戰而有能力適應的人;這樣的公民並非獨善其身,還應該能建立與他人良好的互動關係,關注台灣及世界重要議題,積極參與公共事務,以行動關懷社會;而欲培養這樣的現代公民,在現階段以培育五大素養為重點,包括倫理素養、民主素養、科學素養、媒體素養、美學素養等,透過高等教育中通識教育及專業教育的融合貫通,培養學生具有發掘公共性議題並以創造性解決問題之現代公民核心能力。」
本課程因應前述教育部計畫之方向,從法學角度切入倫理素養與民主素養之要求,強調「現代公民須具備分辨倫理難題與抉擇的能力,除了須認識日常生活與專業情境中所常遇到的倫理議題外,更要能運用道德推理及理性判斷來面對倫理議題」,同時透過課程內容設計,加強現代公民透過民主程序處理爭議的能力。教育學生尊重事實、講究理性溝通,培養公民具備參與民主審議、面對合理爭議所需之知識、技巧與美德。
法學素養,重點不是傳授法學領域過多的專業知識,而是養成學生具備基本法學領域之思考能力,不是專業方面的技術能力或甚至法律知識,而是在前述的目標下,以現代公民之圖像為課程核心,以進入民主秩序、成為一適格而健全的成員為指向。
現代公民無可避免的必須理解與認識法律,因為永遠脫免不了法律的拘束、規範與甚至制裁。作為通識課程,設計理念上準備一定程度銜接高級中學公民教育,但重點不在簡略的傳授法律概念或特定規範內容,而在於法律價值的深化、乃至辯證:所有的法律、或說:權利義務的衝突,無非價值衝突;為何在某些議題上,法律選擇了某種價值作為它的內容?社會基礎與政治決定為何?法律又提供了何等的貫徹機制?如何批判性地看待當代許多法律現象?認識、學習、思考,是這門課程希望讓同學做的事情,教學策略無它:導引他們做這樣的工作,成為獨立思考的主體,而非被動接收法律資訊的類似客體。
能力項目說明
課程目標與教學目的,在引導大學生從宏觀之角度,探究法律於現代社會之角色,理解公民政治權利的具體內涵,培養學生對於社會議題與時事之敏感度以及同理心,並教導學生如何在校園內與社會中具體實踐自身權利,以深化民主核心價值。故而,本課程內容並非在教導日常生活的法律常識,而是著重大家以邏輯思辨精神了解法律的形成過程、規範效力,以及如何培養「公民素養」以與社會共同成長、轉變。試圖從國內社會發展與全球化之角度解答「法律為什麼這樣規定?」的倫理議題與理性思辨,並兼及「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權利?」之民主素養此二大問題。
就學習成效方面,公民所應具備的基礎素養、觀察態度、實踐指向、民主認識,應是可以期待之基本成效,雖然,必須藉由課程之適當引導。
教學週次Course Week | 彈性補充教學週次Flexible Supplemental Instruction Week | 彈性補充教學類別Flexible Supplemental Instruction Type |
---|---|---|
週次 |
當週主題 |
課程內容 |
學生指定 閱讀資料 |
教學活動 作業設計 |
備註(※請說明學生各週須投入的學習時間) |
第1週 |
課程簡介 |
法的思維遊戲與法感測驗、課程進度與作業說明 |
閱讀有關法律思維指定文章一篇 |
教師講授+助教引導討論 |
7.5小時 |
第2週 |
民主與憲政與轉型正義一 |
我國憲政之發展 |
閱讀中華民國憲政發展史文章一篇:內閣制、總統制、雙首長制的喜與悲 |
教師講授+助教引導討論+上週閱讀資料檢討(蘇格拉底教學法) |
7.5小時 |
第3週 |
民主與憲政與轉型正義二 |
我國現行憲政體制與外國法比較 |
作業一繳交:憲政事件搜尋與評析 |
教師講授+助教引導討論+上週閱讀資料檢討(蘇格拉底教學法) |
7.5小時 |
第4週 |
人民之基本權利一 |
基本權利之規範架構與規範效力 |
閱讀「大法官說法」文章一 |
教師講授+助教引導討論+上週作業評析檢討 |
7.5小時 |
第5週 |
人民之基本權利二 |
人身自由與居住遷徙自由 |
閱讀「大法官說法」文章二 |
教師講授+助教引導討論+上週閱讀資料檢討(蘇格拉底教學法) |
7.5小時 |
第6週 |
人民之基本權利三 |
表意自由-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秘密通訊 |
閱讀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基甸的號角」、「米蘭達的警告」故事兩則 |
教師講授+助教引導討論+上週閱讀資料檢討(蘇格拉底教學法) |
7.5小時 |
第7週 |
人民之基本權利四 |
集會結社自由 |
作業二繳交:靜態與動態言論自由事件搜尋與評析 |
教師講授+助教引導討論+上週閱讀資料檢討(蘇格拉底教學法) |
7.5小時 |
第8週 |
人民之基本權利五 |
平等權 |
閱讀「大法官說法」文章三 |
教師講授+助教引導討論+上週作業評析檢討 |
7.5小時 |
第9週 |
人民之基本權利六 |
經濟憲法下之基本權利 |
閱讀「大法官說法」文章四 |
教師講授+助教引導討論+上週閱讀資料檢討(蘇格拉底教學法) |
7.5小時 |
第10週 |
人民之基本權利七 |
新興領域之基本權 |
作業三繳交:平等權與社會弱勢者事件搜尋與評析 |
教師講授+助教引導討論+上週閱讀資料檢討(蘇格拉底教學法) |
7.5小時 |
第11週 |
司法制度與權利救濟一 |
司法制度 |
閱讀不同憲法版本之「司法制度」重建芻議文章 |
教師講授+助教引導討論+上週作業評析檢討 |
7.5小時 |
第12週 |
司法制度與權利救濟二 |
請願、訴願、訴訟權 |
閱讀「流浪法庭三十年」一書 |
教師講授+助教引導討論+上週閱讀資料檢討(蘇格拉底教學法) |
7.5小時 |
第13週 |
個別法一 |
個人自由、契約與私法生活-美好的市民社會? |
閱讀海耶克「通往奴役之路」節譯本 |
教師講授+助教引導討論+上週閱讀資料檢討(蘇格拉底教學法) |
7.5小時 |
第14週 |
個別法二 |
婚姻、家庭、親子、人之結合-美好的親屬關係? |
閱讀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理由書(同性婚姻) |
教師講授+助教引導討論+上週閱讀資料檢討(蘇格拉底教學法) |
7.5小時 |
第15週 |
個別法三 |
道德、安全、秩序、偏差行為:美好的刑事秩序? |
閱讀「死刑是否該廢除」論戰文章 |
教師講授+助教引導討論+上週閱讀資料檢討(蘇格拉底教學法) |
7.5小時 |
第16週 |
個別法四 |
積極、主動、法律優先保留:美好的行政秩序? |
閱讀Noam Chomsky「失敗的國家」(The Failed State)一書 |
教師講授+助教引導討論+上週閱讀資料檢討(蘇格拉底教學法) |
7.5小時 |
第17週 |
個別法五 |
經濟、金融、貿易、創意革新:美好的商業秩序? |
閱讀「經濟全球化的真相」一書 |
教師講授+助教引導討論+上週閱讀資料檢討(蘇格拉底教學法) |
7.5小時 |
第18週 |
個別法六 |
效率、效能、公平、正義貫徹:美好的司法秩序? |
作業四繳交:選擇某一個別法領域之事件搜尋與評析 |
教師講授+助教引導討論+上週閱讀資料檢討(蘇格拉底教學法) |
7.5小時 |
本核心課程以引導學生理性思考與主動發掘問題為中心,因此不採取統一的期末考試進行評量。原則上,報告與心得90%、出席率10%。
許育典,憲法,9版,台北:元照,2019
程明修,憲法基礎理論與國家組織,台北:新學林,2006
吳庚,憲法的解釋與適用,台北:三民,2004
吳庚、陳淳文,憲法理論與政府體制,5版,台北:三民,2017
陳新民,憲法學釋論,台北:三民,2011
陳慈陽,憲法學,台北:元照,2016
吳信華,憲法釋論,3版,台北:三民,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