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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已經快速進入AI時代的台灣社會,對於勞動市場有何衝擊? 對於勞動者的權益有何影響?「勞動法」如何發揮勞資爭議解決的功能? 勞動法的學習者如何面對新時代的勞資關係,又如何發揮勞動法律的作用?
勞動法的學習,與其說是法理的學術價值與意義,未來恐怕是被賦予更具有對勞資爭議的解決功能。兩者沒有衝突,只是在實務的面向取得一種更具有向未來展現其職業技術的魅力吧。但無論如何,作為推動二十世紀資本主義法制建構的勞動法,依然存在勞動人權確保的意義與國家勞動行政對所有權(經營權)的管制功能。
本課程除了協助學生了解勞動法的基本原理與重要學說之外,在教學方法上特別重視法律規範在實務上的操作性,亦即,台灣社會所產生的實質上的勞動問題是什麼?產生的背景為何?行政與司法實務上如何解決?尤其是法院判決的軌跡。從法解釋與法社會學的角度,進一步協助學生掌握勞資爭議的發生與現實勞資關係,以使學生對於勞動之法爭點能有較「整體性」的理解,進而對勞動法的領域產生研究興趣。
具體而言,屬於個別的勞動關係法教學,將以勞動基準法為主要教學內容,而集體勞動關係法的教學,則以新修正之勞動三法為主要內容,包括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制度。此外,同時側重外國比較法之相關立法制度、學說探討。不過,由於教學時間的限制,就整體課程內容的分配上,本課程相對比較側重於個別勞動法的教學。也就是在課程進度的規劃上,將先完成個別勞動法的授課內容,然後再進入集體勞動法的教學。
此外,本課程對於相關重要議題,雖以本國法為主,但也依同學興趣介紹國外有關不同理論學說之意義與發展脈絡。最重要,在於培養同學對於勞動法整體架構的理解,以及勞資爭議實務的處理能力。非常歡迎不同領域背景的同學選修本課程!
能力項目說明
(一)課程目標
本課程主要內容分為三大部分:
其一是個別勞動關係,主要是勞動契約法與勞動基準之各項規範,尤其是勞動基準法。其中有關勞動契約之內容,也將包括各種非典型之僱用關係;例如部分工時及勞動派遣制度等。
其二集體勞動關係。主要包括工會法與團體協約法,以及勞資爭議處理法、不當勞動行為制度。
由於授課時數之限制,本課程之內容主要以個別勞動關係為主要教學範疇,其中特別是以勞基法等相關法律規範與適用關係作為主要授課方向。
(二)學習成效
協助學生了解何謂「勞動法的世界」? 主要是有關於我國現行勞動法之重要相關規範,以及司法與行政之實務運作與見解。
其次,藉由勞動法的學習基礎了解台灣社會勞資爭議與勞動環境之現況。
再者,協助學生累積相關各項專門職業資格取得之應試能力。
教學週次Course Week | 彈性補充教學週次Flexible Supplemental Instruction Week | 彈性補充教學類別Flexible Supplemental Instruction Typ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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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之進度依照一般受僱勞工進入職場後不同階段之法律適用而依序介紹;簡言之,即勞動者於準備進入職場前,直到退出職場後,有可能產生的勞動法上的相關法律爭議。大致上可以區分為個別勞動關係與集體勞動關係;其中,屬於個別勞動關係者又可區分以下四個階段,屬於集體勞動關係則可區分為兩個階段。
其一,屬於個別勞動關係之領域:
1. 第一階段者,主要涉及勞動契約法之相關問題;
2.第二與第三階段者,乃勞基法者主要規範內容,特別是關於勞動條件的相關規定;
3.第四階段者,主要是勞動契約之終止,特別是包括解雇的保護規範。
其二,屬於集體勞動關係之領域:
1.第一階段,介紹有關工會法與團體協約法之相關規定,尤其是該等法律已在2009年前後於立法院大幅修正通過,對於將來勞資之間的團體交涉將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
2.第二階段,乃是勞資爭議處理法的主要規範對象,並包括不當勞動行為制度,尤其是台灣的勞資紛爭解決多數乃透過行政機關處理,此種處理方式對於勞資紛爭的解決發揮相當大的功能,並與司法機關相互形成一個完整的勞資紛爭解決機制。
► 有關本課程之授課進度與主要內容(共十六回):
Ⅰ 勞動法概說 第一回 序論:(勞動法的構成與發展)
Ⅱ 個別勞動關係(分成四階段):
第一階段:(第二~五回)
一、如何進入勞動法的世界?----勞動法基本原理(勞動法舞台的主角、勞動條件的決定:勞動契約與勞動基準設定之意義)
二、一個新的職場生涯的開始----勞動契約的基本原則、勞動契約之締結(勞動者的募集與採用、就勞請求權、最低服務年限約款、競業禁止約款、勞動契約之性質)、
勞動關係之成立(試用期間、各種非典型勞動關係)
三、勞動者人權保障(勞動憲章)
四、勞動契約上之勞資義務---勞工義務、雇主義務
五、勞動條件的變更----工作規則
第二階段:(第六回---第九回)
六、職場的勞動條件1.-----工資(定義:經常性給與、工資支付原則、工資債權保護、最低工資制度、延長工時工資、責任制工資)、
七、職場的勞動條件2.-----工時(工時原則、待命時間、變形工時、休息、例假、法定休假日、加班、特別休假、請假)、
八、職場的勞動條件3.-----特別勞動保護(女性、母性與少年保護)
九、職場的安全環境衛生----職業災害救濟與勞動檢查
第三階段:(第十回---第十一回)
十、雇主考核權行使與人事調動
十一、企業秩序與雇主懲戒權行使
第四階段: (第十二回--第十三回)
十二、告別公司1.---解雇保護總說、勞動契約的終止與解雇保護(勞基法第11條)
十三、告別公司2.---勞動契約的終止與解雇保護(勞基法第12條)、大量解雇保護
勞動紀錄片:(第十三回)
Ⅲ 集體勞動關係:
第十四回:
一、你要組織或加入工會嗎?----工會法
二、如何與資方進行團體協商?---團體協約法
第十五回:
三、勞資紛爭與解決之道----勞資爭議處理法
四、工會團結活動的保護---不當勞動行為制度
Ⅳ第十六回 期末測驗。
期中與期末測驗共佔70-80%;上課出席及討論表現20-30%。
同學若因故缺席,應於事前向老師或助教以口頭或郵件方式請假。
將於開學後,提供教師自製講義。
其他,包括:
勞動法典,黃程貫 編《新學林分科六法2012 年勞動法》新學林;
另,臺灣勞動法學會主編《勞動基準法釋義──施行40年之回顧與展望》(2024年版)元照出版公司。
其他勞動法教科書,將於上課時另行介紹相關資料或講義。
勞動法相關案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