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pe of Credit: Elective
Credit(s)
Number of Students
本課程包含強制執行程序與破產程序兩大部分。在強制執行程序部分,則著重先講解強制執行程序之概念、性質、目的與種類、強制執行程序之基本原則,其次將講解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主體與客體及其救濟之方式(聲明或聲請異議、許可執行訴訟、執行當事人不適格異議之訴、債務人異議之訴、第三人異議之訴)。其後則講解個別金錢債權之執行程序 ,包含對於動產之執行、對於不動產之執行、對於其他財產權之執行(尤其關於薪資債權執行的最新修法)與參與分配極其救濟程序,以及非金錢債權之執行程序(包含物之交付請求權之執行、行為與不行為請求權之執行、意思表示請求權之執行)。於破產程序部分,本課程先說明破產程序之概念、性質、目的與原因其次說明破產宣告之聲請、破產管理人、破產財團、破產債權、別除權、取回權以及撤銷權。
能力項目說明
本課程之目的乃在使同學更加充分掌握強制執行法與破產法相關規定之解釋與適用,並充分瞭解相關之重要實務見解與學說見解。
教學週次Course Week | 彈性補充教學週次Flexible Supplemental Instruction Week | 彈性補充教學類別Flexible Supplemental Instruction Typ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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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週 強制執行程序之概念、性質與目的
第二週 強制執行之種類與程序基本原則
第三週 執行名義
第四週 強制執行之主體與客體
第五週 強制執行之開始、進行、停止與終結
第六週 強制執行之救濟(一) 聲明異議或聲請異議
第七週 強制執行之救濟(二)執行當事人不適格異議之訴與債務人異議之訴
第八周 強制執行之救濟(三)第三人異議 之訴
第九週 關於金錢債權之執行-對於動產之執行
第十週 關於金錢債權之執行-對於不動產之執行(一)
第十一週 關於金錢債權之執行-對於不動產之執行(二)
第十二週 對於其他財產權之執行
第十三週 參與分配及其救濟程序
第十四週 破產程序之基本法理與分類
第十五週 破產管理人、破產財團與破產債權
第十六週 別除權、取回權、撤銷權與抵銷權
第十七週 學生案例研析
第十八週 期末考
1、平時成績:30%
2、期末考成績:70%
1、張登科,強制執行法,2022年3月。
2、陳計男,強制執行法釋論,元照,2012年。
3、陳計男,破產法論,三民,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