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pe of Credit: Elective
Credit(s)
Number of Students
本課程為銜接行政法總論之課程,以行政法總論之基礎知識為根基,進一步學習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行為時應遵守之行政程序。內容分為教師講授及活動設計:
本課程為銜接行政法總論之課程,以行政法總論之基礎知識為根基,進一步學習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行為時應遵守之行政程序。內容分為教師講授及活動設計:
一、教師講授,內容主要包括:
二、模擬案例
擬以設計案例的方式,引導同學進行模擬公聽會、聽證及調解等正式及非正式程序,並檢視個案中正當程序應有之架構。
註:本課程開放法律系同學加簽,非法律系同學須修習過憲法及行政法課程。
能力項目說明
本課程之目標,在於:
1、介紹同學對於行政程序法中程序規定之基本觀念,以協助同學對於行政程序法有更深入的認識。
2、對於正當程序的觀念進行更進一步的探討,以建立正當行政程序的觀念。
3、對於社會相關議題及案例進行更深入的探究,綜合運用專業知識、並發掘問題並建立反思的能力。
教學週次Course Week | 彈性補充教學週次Flexible Supplemental Instruction Week | 彈性補充教學類別Flexible Supplemental Instruction Typ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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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單元,包括:
一、教師講授,內容主要包括:
※得視實際授課情形調整
二、模擬案例
擬以設計案例的方式,引導同學進行模擬公聽會、聽證及調解等正式及非正式程序,並檢視個案中正當程序應有之架構。
三、本課程採16+2彈性教學,第17週及第18週採自主學習模式
上網觀看指定影片
計分標準:
一、期末考(選擇題及簡答題):60%
二、案例模擬設計成果(分組成績):25%
三、課程參與及分組參與(含同組成員互評):15%
※因課程進行涉及分組活動,本課程於加退選階段結束後,不接受棄修,以免影響分組活動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