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大綱 Syllabus

科目名稱:財經法綜合研習

Course Name: Comprehensive Study on Commercial Law

修別:群

Type of Credit: Partially Required

2.0

學分數

Credit(s)

20

預收人數

Number of Students

課程資料Course Details

課程簡介Course Description

擬修習本課程的同學,請務必於第一周課程介紹時出席,授課老師將介紹課程進行方式以及案例,並且進行分組。

本課程為高年級/研究所實作課程,透過同學分組報告及討論近年來引人注目的公司經營權爭奪案例,幫助同學學習整合運用財經法規的實體與程序規範。並且透過分組作業,學習團隊與分工合作,意見整合與溝通,口頭與書面報告,以及蒐集與整理資料的能力。同時藉由教授與律師的共同授課,使同學有機會結合理論與實務。

本課程適合三年級以上,以及研究所同學修習。研究所同學可以藉由本課程探索碩士論文研究主題;大學部同學可藉由本課程確認對於財經法相關議題是否有興趣,並且可由本課程探索科技部大學生研究計畫與研究所推甄主題。

修課同學應修習完畢公司法課程,若尚未修習證券交易法或企業併購法,也可以透過本課程對證券交易法或企業併購法有初步的理解。

核心能力分析圖 Core Competence Analysis Chart

能力項目說明


    課程目標與學習成效Course Objectives & Learning Outcomes

    (一)課程進行方式

    依修課人數,修課同學將分為幾個小組(預計6組),就所選定的實務案例,對以下主題進行報告:

    - 背景事實

    - 法律事實

    - 法律問題

    - 法律分析

    - 修法/規劃建議

     

    每組報告二次,第一次就案例之背景事實、法律事實進行報告,同時應辨識出案例中值得討論的法律爭點;第二次就案例的法律爭點進行分析並提出修法建議(如為企業接班主題則另假設如果時光可以倒流,應該如何進行法律規畫,以避免後續實際發生的爭議)。

     

    (二)案例(暫擬,第一堂課說明)

     

    - 現金逐出合併(榮化、雷亞)

    - 減資逐出(商務印書館、勁昇光電、美華影音)

    - 公開收購與防禦措施(日月光/矽品)

    - 獨立董事財報/文件不實責任(銳普電子、凱鈺科技、聯豪科技、邰港科技)

    - 大同公司案例研究

    - 泰山公司案例研究   

    - 企業接班(長榮、大立光、台塑)

    每周課程進度與作業要求 Course Schedule & Requirements

    教學週次Course Week 彈性補充教學週次Flexible Supplemental Instruction Week 彈性補充教學類別Flexible Supplemental Instruction Type
    1. 每週安排(暫定,扣除10/10放假,總共17週)

    週次

    日期

    主題

    備註

    1.

    9/12

    課程介紹、分組、設定通訊群組

     

    2.

    9/19

    基本概念介紹(一)

    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與企業併購法之適用分析

    合併種類、併購與董事責任、異議股東股份收買請求權

    3.

    9/26

    基本概念介紹(二)

    減資之種類、流程與對利害關係人之影響

    4

    10/3

    基本概念介紹(三)

    公開收購流程與基本規範,常見的防禦措施

    閉鎖性公司與家族企業

    5.

    10/17

    基本概念介紹(四)

    證券詐欺與資訊不實之民事責任

    6.

    10/24

    #1 案件事實報告

    報告組應就案件事實部分進行報告,同時整理出重要的法律爭點;其他組應就事實部分與法律爭點提出意見。

    7.

    10/31

    #2案件事實報告

    同上

    8.

    11/7

    #1法律問題報告;#5與談

    小組報告40分鐘(可聚焦在法律問題的分析);與談組20分鐘;開放其他同學提問;Q&A;老師講評。

    9.

    11/14

    #2 法律問題報告;#6與談

    同上

    10.

    11/21

    #3案件事實報告

    報告組應就案件事實部分進行報告,同時整理出重要的法律爭點。其他組應就事實部分與法律爭點提出意見。

    11.

    11/28

    #4案件事實告

    同上

    12.

    12/5

    #3法律問題報告;#1與談

    小組報告40分鐘(可聚焦在法律問題的分析);與談組20分鐘;開放其他同學提問;Q&A;老師講評。

    13.

    12/12

    #4 法律問題報告;#2與談

    同上

    14.

    12/19

    #5案件事實報告

    報告組應就案件事實部分進行報告,同時整理出重要的法律爭點。其他組應就事實部分與法律爭點提出意見。

    15.

    12/26

    #6案件事實報告

    同上

    16.

    1/2

    #5法律問題報告;#3與談

    小組報告40分鐘(可聚焦在法律問題的分析);與談組20分鐘;開放其他同學提問;Q&A;老師講評。

    17.

    1/9

    1.#6法律問題報告;#4與談

    2.課程學習回顧與展望

    1.同上

    2.每位同學提交學期總結PPT,不超過10頁,課堂自願或隨機抽樣分享本課程學習心得。

    授課方式Teaching Approach

    40%

    講述 Lecture

    60%

    討論 Discussion

    0%

    小組活動 Group activity

    0%

    數位學習 E-learning

    0%

    其他: Others:

    評量工具與策略、評分標準成效Evaluation Criteria

    1. 小組報告(每組兩次,一次案件事實,一次法律問題分析):50分,務必於報告周前二周之周六晚上十點以前,將報告ppt寄送老師,經與兩位老師個別線上討論修正後,最遲於報告周前一周之周四晚上十點以前,上傳課程網站公告區及通訊群組。遲交者,小組成員每人扣學期總成績3分。
    2. 小組與談:25分,務必於報告組報告前二日(即報告週之前一週之週日)晚上八點以前,將與談ppt上傳課程網站公告區及通訊群組。遲交者,小組成員每人扣學期總成績3分。
    3. 個人學習心得:25分,每位同學應於學期最後一週上課前提交學期總結PPT,上傳課程網站公告區及通訊群組,包括對各組報告之個人學習心得及對報告組之建議,以及對本課程之整體學習心得及建議
    4. 期末小組成員互評,將做為增減分之參考依據。

     

    112-1 財經法綜合研習期末評量

    第__­_組 填表人___________

    姓名

    評分

    評語至少50字。

    請依照表格下方考量因素填寫,儘量詳盡、具體。

    填表人________

     

     

     

     

    其他組員

    __________

     

     

     

    其他組員

    __________

     

     

    其他組員

    __________

     

     

    心得

     

    約50字(可以包括學習心得,對老師的建議)

     

     

    *填表人也要自評,但毋須寫分數,可再填寫期末個人學習心得PPT作業以外之心得。

    *分數:

    1. 95-97分:表現最優者一名。以下各項評分標準,在六項以上表現最優。一名,可從缺。
    2. 92-94分:以下各項評分標準,有五項以上均屬組內前20%。不超過兩名,可從缺。
    3. 88-91分:以下各項評分標準,有五項以上均屬組內前40%,可從缺。
    4. 87分以下:以下各項評分標準,有四項以上均屬組內後20%,可從缺。

     

    *評分,請考量以下因素,描述必須具體

    1. 上課出席情況。
    2. 小組討論出席情況。
    3. 是否主動參與討論。
    4. 負責的部分的多寡與難易程度。
    5. 是否準時完成交辦任務。
    6. 是否主動承擔責任。
    7. 是否協助組員完成任務。
    8. 對小組第一次報告的貢獻程度。
    9. 對小組第二次報告的貢獻程度。
    10. 對小組與談報告的貢獻程度。
    11. 期初與期末的進步幅度。

    指定/參考書目Textbook & References

    已申請之圖書館指定參考書目 圖書館指定參考書查詢 |相關處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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