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大綱 Syllabus

科目名稱:民法總則

Course Name: Civil Law :General Principles

修別:必

Type of Credit: Required

3.0

學分數

Credit(s)

90

預收人數

Number of Students

課程資料Course Details

課程簡介Course Description

本課程中將說明民法總則(民法第一編「總則」)之主要規範內容以及規範目的。

【重要事項】

・因第一週將針對課程內容、課程要求、評分標準,以及民法總則之整體架構進行簡要說明,請同學務必出席以掌握學習目標。

・如欲加簽本課程無須事前來信,但務必出席第一週課程。

核心能力分析圖 Core Competence Analysis Chart

能力項目說明


    課程目標與學習成效Course Objectives & Learning Outcomes

    本課程將以民法上的權利、權利主體、權利客體、法律行為、意思表示及其瑕疵、代理、人格權保護為主要內容。

    由於民法總則是貫穿民法各編的總則性規定,藉由民法總則的學習作為入門磚,課程中會帶領同學開始接觸民法各編規定,認識民法的規範目的以及具體規範內容。修習本課程後,應能掌握民法分析法律上權利的成立及移轉等變動關係的基本觀點,並培養未來民事法規進階學習之基礎。

    本課程中,除介紹民法學說理論之觀點外,也會配合相關章節內容在課程中帶領同學閱讀法院實務判決,培養基礎之法學閱讀與寫作能力。

    每周課程進度與作業要求 Course Schedule & Requirements

    教學週次Course Week 彈性補充教學週次Flexible Supplemental Instruction Week 彈性補充教學類別Flexible Supplemental Instruction Type

    週次

    課程主題

    課程內容與指定閱讀

    教學活動與作業

    1

    課程介紹

     

     

    2

    民法法源及解釋適用

    民法第1-5條

    由授課教師進行講授

    3

    私法關係的基本結構

    民法上權利的概念及類型,以及權利變動的基本概念

    由授課教師進行講授

    4

    權利主體

    民法第6-11, 16-17條

    由授課教師進行講授

    5

    權利客體

    民法第66-70條

    由授課教師進行講授

    6

    權利變動總論

    民法上法律事實的類型,以及負擔行為與處分行為的概念

    由授課教師進行講授

    7

    法律行為(1):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成立之主客觀要間,及民法第94-98條

    由授課教師進行講授

    8

    法律行為(2):行為能力

    民法12-13, 75-85條

    由授課教師進行講授

    9

    期中考

    進行期中考試

    期中考試

    10

    法律行為(3):內容限制

    民法第71-74條

    由授課教師進行講授

    11

    意思表示瑕疵(1)通謀虛偽

    民法86-87條

    由授課教師進行講授

    12

    意思表示瑕疵(2)錯誤

    民法88-91條

    由授課教師進行講授

    13

    意思表示瑕疵(3)詐欺脅迫

    民法92-93條

    由授課教師進行講授

    14

    代理

    有權代理的基本關係

    由授課教師進行講授

    15

    代理

    無權代理及表見代理

    由授課教師進行講授

    16

    人格權

    民法第18條等規定對於人格權之保護方式及範圍

    由授課教師進行講授

    17

    課程回顧

    針對整學期課程進行回顧及複習

    由授課教師進行講授

    18

    期末考

    進行期末考試

    期末考試

    授課方式Teaching Approach

    90%

    講述 Lecture

    10%

    討論 Discussion

    0%

    小組活動 Group activity

    0%

    數位學習 E-learning

    0%

    其他: Others:

    評量工具與策略、評分標準成效Evaluation Criteria

    ・期中考試(是非選擇題):20%

    ・期末成績(是非選擇題及實例問題):80%

    ・【額外加分機會】課程問卷(每週出席並繳交問卷)

    指定/參考書目Textbook & References

    每週課前教師會提供當周授課大綱,學生可無須攜帶教科書到教室,但務必攜帶民法條文來上課(不拘形式,但建議使用紙本)。

     

    以下為指定參考書籍(省略版次及出版年份,但建議購買最新版本),推薦同學擇一作為課程之預習及複習之教材,以增進對於課程的理解。

    ・王澤鑑,民法總則。

    ・陳聰富,民法總則。

    ・鄭冠宇,民法總則。

    ・葉啟洲,民法總則。

     

    由於每個人閱讀習慣與文字喜好各有不同,購買前可先至書店或圖書館挑選任一主題進行試讀,選擇與自已波長最為接近之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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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課程相關連結Course Related Links

    
                

    課程附件Course Attachments

    課程進行中,使用智慧型手機、平板等隨身設備 To Use Smart Devices During the Class

    其他:可使用筆電、手機、平板,但請勿在課程中打手機遊戲。 Other reg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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