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pe of Credit: Partially Requi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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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課程為關於民法親屬繼承等家事法律關係的基礎課程。
1. 本課程旁聽須經教師本人親自同意,非經同意不得旁聽。
2. 凡是希望選修或加簽這門課的同學,必須第一週第一節起就出席上課,否則會被要求退選或不給予加簽。此外,這門課不適合無法認真上課的人,也不適合只在乎考試分數而不希望真正做思考的人。
3. 關於教師之授課理念,請參考最底下「課程附件」之文章檔案 wind.pdf。
加簽規則已由法律系學會臉書專頁協助公告︰(1) 課程大綱上的說明必須詳閱;(2) 第一週上課之「前」須事先取得老師加簽同意;(3) 須第一節課開始就來上課。以上三項條件全部符合,始能獲得加簽。
2/14最新說明︰事先取得老師同意的加簽名額已經額滿,未取得同意者請勿再寫信或到課堂現場請求加簽。
能力項目說明
民法親屬繼承編與社會生活及歷史文化的互動極為密切,是一門關心「人」遠甚於「物」的科目。這門課希望讓同學們能夠先看到活生生的「人」、有血有肉的「實際生活」,而不是立刻跳入抽象的「權利」「義務」的概念。因此,本課程首先從身分法的精神開始討論,並介紹其社會生活與事實脈絡,之後才逐步進入法律條文的內容介紹。上課時將特別強調法律背後的立法目的及其應用,非常反對同學僅針對法律條文的文字及所謂甲說乙說做背誦。
授課教師深深相信:學習法律的過程中應該不斷進行思辯,並且應該關心法律實際應用時所產生的後果(法律運作對於當事人的影響、對於社會的影響)。課堂上將鼓勵同學們不斷動腦,並嘗試參與討論。簡言之,這不是一門單純背誦法律條文和準備考試的課,很希望能讓同學們有不同的收穫。
除了教師講授之外,每週上課時都會提出問題請同學們於課堂上思考或舉手發言。修課學生每週投入時間(含課堂上課及預複習時間)至少約四小時。授課總時數方面,由於民法親屬編的內容遠較繼承編多,所以前者所佔週數將為後者的大約兩倍。詳細進度內容如下︰
1. 身分法總論:
(1) 身分法與憲法之關係
(2) 身分法與民法總則之關係
(3) 身分法與社會及文化之關係
(4) 身分法歷年之變遷及變遷原因
(5) 身分法事件之特殊程序及其理由︰與一般民事訴訟之不同
2. 民法親屬編:
(1) 親屬之意義及範圍
(2) 婚約及結婚
(3) 婚姻之效力及夫妻財產制
(4) 離婚
(5) 父母子女
(6) 監護
(7) 扶養
(8) 家及親屬會議
3. 民法繼承編︰
(1) 繼承法原理與重要原則
(2) 遺產繼承人
(3) 遺產及繼承債務之責任
(4) 遺囑
1. 選修本課程之前須先修畢「民法總則」。
2. 評分:期中考40%,期末考40%(含選擇題及實例題為主之申論題),平時成績20%(含上課出席、回答問題及參與討論)。
教科書︰陳祺炎、郭振恭、黃宗樂,《民法親屬新論》、《民法繼承新論》,三民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