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年學期 Academic Year / Semester | 101學年度第2學期 | Spring Semester, 2013 | ||||
開課單位 Course Department | 法律三甲、法律三乙、法律三丙 | Junior Class C, Department of Law | ||||
課程名稱 Course Name | (中 Ch.)行政救濟法 | (英 Eng.)Law on Administrative Remedies | ||||
授課教師 Instructor | 吳秦雯 | WU CHIN-WEN | ||||
職稱 Title | 專任助理教授 | Assistant Professor | ||||
學分數 No. of Credits | 3.0 | |||||
修別 Type of Credit | 群修 | Elective | ||||
先修科目 Prerequisite(s) | ||||||
點閱核心能力分析圖與授課方式比例圖 |
本課程為專題進階課程,學生習得行政法之基礎理論後,有必要針對行政救濟進行更深入明確之了解,於遭遇實務問題時,方能將行政法概念正確適用並解決問題。將針對現行行政救濟法,包括訴願、行政訴訟、公務員保障、以及國家賠償等行政救濟制度中各項理論與實務之問題,進行概念介紹與理論實務之檢討分析,
希望透過一學期理論講述與學期間學生分組練習的課程,引發學生對於行政法更深刻的興趣與了解,強化未來接觸、處理相關案例之能力。
第一階段的教學課程主要如下:
一、訴願法及其他相當於訴願制度概述
二、行政訴訟法:各種行政訴訟類型之說明,相關的訴訟程序議題。
三、公務員保障: 針對公務員保障之救濟問題與程序進行說明。
四、國家賠償法:說明公務員以及公有公共設施之國家賠償責任成立要件、賠償之程序。
第二階段的教學課程為分組練習,由老師上課前公告題目,同學回家進行討論後撰寫答案後上課進行報告與討論。
第1週 行政救濟法導論
第2-4週 訴願法及其他相當於訴願制度概述
第5-8週 行政訴訟法之訴訟類型、訴訟程序、訴訟實務
第9-10週 公務員保障法制
第11-12週 國家賠償法
第13-18週 學生練習報告討論
上課進度將依據修課學生人數與學生課程需求而再進行調整。請第一堂課務必出席,將確定整學期課程方向。
本課程預計採取兩階段的課程進行方式
第一階段為教師主題講授,介紹我國行政救濟法之體系與相關概念。此部份,將輔助教科書、課堂PTT與網路教學資源。
第二階段為案例研析,將由學生提出報告,共同討論。
視有無教學助理後決定之。
期中練習50%,上課表現與出席率10%,期末考40%(此為預定,仍將調整)
相關參考書籍甚多,並不指定使用特定參考書,學生可從參考書目中自行挑選。
1.吳庚 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
2.吳庚 行政爭訟法論
3.翁岳生主編 行政法
4.翁岳生主編 行政訴訟法逐條釋義
5.陳敏 行政法總論
6.陳計男 行政訴訟法釋論
7.陳清秀 行政訴訟法
8.蔡志方 行政救濟法新論
9.蔡志方 行政救濟與行政法學
10.張自強、郭介恆 訴願法釋義與實務
11.廖義男 國家賠償法
12.董保城、湛中樂 國家責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