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語文通識」選課特殊規定

 組別

科目名稱

上課時間

選課學生身分條件限制

A

國文

D56

文學院(中文系除外)、理學院、傳播學院、外語學院、創新國際學院一般生

B

國文

D56

商學院一般生

C

國文

234

教育學院、法學院、社會科學院、國際事務學院一般生

D

國文

234

中文系學生

E

國文

如課表公告時間

各學院(中文系除外)二、三、四年級一般生

F

國文

EFG

中文系以外各學系僑生

G

國文

EFG

中文系以外各學系外籍生

H

進階國文

如課表公告時間

修畢3學分「國文」且及格後,得修習「進階國文」

 

 

說明:

1.   「中國語文通識」課程分「國文」、「進階國文」二種;學生必修「國文」3學分,修畢3學分且及格後得修習不同科目名稱之「國文」,或「進階國文」3學分。超修之「國文」或「進階國文」不得列入畢業學分。

2.  各系學生應儘量於大一時,就該學系「國文」課程所屬時段內,修畢必修3學分國文。如因個人因素未修習國文,日後與原系專業課程衝堂而影響畢業資格時,應由學生自行負責。

3. 中文系大學生由中文系代為編班上課並分派組別,毋需登記選課,亦不得換組

4.中文系以外之各系僑生、外籍生另行分組授課,由中國文學系選編適當教材講授之。

5.中文系以外之各系僑生、外籍生,得依個人中國語文能力上修適合程度之「國文」(即外籍生可選僑生組,僑生可選一般生組),如有選課問題請洽中文系辦公室。108學年度第2學期起僑生可直接登記一般生組國文,請僑生自行評估語文能力並參考課綱選課

6.   ABC時段「國文」原則禁止大學生跨時段/院選課。大二以上學生如有特殊情況,經授課教師及中文系主任同意者可至中文系辦理跨時段/院人工加簽, (請至中文系網站下載人工加簽單https://chinese.nccu.edu.tw/PageDoc/Detail?fid=2959&id=5807 )

7.中國語文通識選課修課之其他規定,詳參「國立政治大學中國語文通識教學實施辦法」(請上教務處或中文系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