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年學期 Academic Year / Semester | 105學年度第1學期 | Fall Semester, 2016 | ||||
開課單位 Course Department | 法律三甲、法律三乙、法律三丙、法律四甲、法律四乙、法律四丙 | Senior Class C, Department of Law | ||||
課程名稱 Course Name | (中 Ch.)刑法專題研究(四) | (英 Eng.)Special Topics on Criminal Law (IV) | ||||
授課教師 Instructor | 陳志輝 | CHEN JYH-HUEI | ||||
職稱 Title | 專任副教授 | Associate Professor | ||||
選課人數 Number Registered | 0人 | |||||
學分數 No. of Credits | 3.0 | |||||
修別 Type of Credit | 選修 | Elective | ||||
先修科目 Prerequisite(s) | ||||||
上課時間 / 教室 Session / Location | 二567 / 綜合271411 | tue14-17 / 271411 | ||||
點閱核心能力分析圖與授課方式比例圖 |
1.本課程旨在探討重要之刑法前沿爭議問題,以培養學生獨立解決相關問題之能力。
2.本課程與德國奧格斯堡大學法學院葛力克(Prof. Luis Greco)合授,Greco教授之德文介紹網頁如下:
https://www.jura.uni-augsburg.de/lehrende/professoren/greco/greco_luis/
探討重要之刑法前沿爭議問題,以培養學生獨立解決相關問題之能力
培養閱讀、分析刑法專業文獻之能力,厚植刑法基礎。
每周課堂教學時數: 3 小時
每周預習/複習時數: 6 小時
1.課堂報告:40%(依照評分量尺給予評分,含教師與同儕互評)
2.書面報告:40%(由教師評分)
3.課程提問與討論參與表現:20%
1.第一次上課時間為:9/13(二)14:10,涉及預計報告主題之選定分配,請務必出席。
2.因為本課程與德國奧格斯堡大學法學院葛力克(Prof. Luis Greco)合授,配合Greco教授來台時間,部分集中授課時間為:9/30(五) 18-21、10/3(一)19-22、10/4(二)14-18、10/6(四)09-13、10/8(六)09-13,敬請修習本門課程之同學配合時間到課。其中9/30為會與Greco教授聚餐上課,其餘四次預計上課主題如下(會有德文翻譯):
(1)省思貪污理論(Überlegungen zu einer Theorie der Korruption)
(2)法益或合比例性?討論實質的犯罪概念(Rechtsgut oder Verhältnismäßigkeit? Zur Diskussion über den materiellen Verbrechensbegriff)
(3)參與自我負責之自我危害與優越的認知(Mitwirkung an eigenverantwortlicher Selbstgefährdung und überlegenes Wissen)
(4)附條件的故意作為法益侵害的決定(Bedingter Vorsatz als Entscheidung für die Rechtsgutsverletzung)
3.9/20、9/27、10/11、10/18停課;10/25起,依原排定時間上課。
4.本學期之刑法專題研究課程,將著重於刑法與憲法之互動。總論部分涵蓋刑罰規範的正當化基礎,包含刑罰之應罰性與需罰性檢驗,前者尤其會著重於法益概念之發展,後者則著重於比例原則之審查,此外,也會涵蓋具有憲法位階之重要刑事責任基本原則,例如罪責原則、不自證己罪原則、明確性原則等。分論部分,一方面檢視過去的違憲審查實務中,曾經處理過的刑罰規範違憲爭議案例,包含通姦罪、散佈猥褻物品罪、走私罪(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第1項舊規定)、已廢止之檢肅流氓條例等;另一方面,檢析現行之刑罰規範中,具有違憲爭議性之條文,例如死刑規定之合憲性爭議、血親性交罪、性交易犯罪(刑法第231條引誘容留媒介賣淫罪)、交通肇事逃逸罪、賭博罪、銀行特別背信罪等。
每週三12:10-16:10,為利安排,請事先預約(jyhhuei.chen@gmail.com)
無
1.詳細書目於第一次上課公布。
2.本課程之重要中文參考文獻,包括:
周漾沂,從實質法概念重新定義法益:以法主體性論述為基礎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41卷3期,2012年9月,頁981-1053。
許恒達,刑法法益概念的茁生與流變 ,月旦法學,197期, 2011年10月頁134-151。
Roxin, Claus著(許絲捷譯),法益討論的新發展, 月旦法學,211期,2012年12月,頁257-280。
古承宗,環境風險與環境刑法之保護法益,興大法學,18期,2015年11月,頁181-231。
黃國瑞,法益論之解構 ,輔仁法學,48期, 2014年12月,頁257-299。
陳重言,兒少色情物品的刑法規範—以虛擬角色及持有行為為核心, 法官協會雜誌,16期,2014年12月,頁194-199。
黃榮堅,對於性交易的刑法觀點—兼評大法官釋字第623號解釋 ,政治與社會哲學評論,23期,2007年12月,頁179-219。
林慈偉,通姦除罪化思維於我國司法實務之實踐--以高等、地方法院近年相關裁判為中心,軍法專刊,58卷5期, 2012年10月,120-140。
潘星丞,賭博罪之法益與立法模式新探 ,澳門研究,66期,2012年9月,頁171-177+200。
周漾沂,論「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之處罰理由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論叢,37卷4期, 2008年12月,頁347-389。
廖晉賦,投資詐騙罪之保護法益與相關問題--以證券發行市場之投資詐騙為中心 ,刑事法雜誌,51卷5期,2007年10月,頁115-151
許玉秀,擇一故意與所知所犯--兼論違憲的肇事逃逸罪,台灣本土法學雜誌,13期,2000年8月,頁186-199。
蔡墩銘,從法益保護之觀點檢討憲法與刑法之關係—兼論刑法修正,憲政思潮,29期,1975年,頁90-112。
需經教師同意始得使用